
《我爱记歌词》节目两位主持人。
金鹰娱乐讯 也许将电视综艺节目比喻成台风不太适合,但它确实如台风一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还有很强的传播能力。几年前,凤凰卫视的《非常男女》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荧屏上刮起了一股速配风;几年后,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一炮走红,于是内地又卷起一股“选秀风” ……而时下综艺节目在刮什么风呢?答案就是“歌词记忆风”。
从“拷贝”到“被拷贝”
周末无意间变换遥控器,发现几家卫视都在播出一档类似于“记歌词”的栏目,相比于选秀节目对选手外形、唱功等方面的要求,这类节目只要求选手能正确唱出歌词即可,哪怕跑调也没有关系。门槛的降低,加上高额奖金的诱惑,参加的选手络绎不绝。
记者了解到,真正开此类节目先河的正是浙江卫视的《我爱记歌词》栏目。该栏目制片人陈伟昨日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我们是内地首档门槛最低的互动音乐栏目,但创意来源于美国一档音乐节目,将其进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本土化改造,于去年国庆节期间首推。推出后收视率节节上升,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已成为全国卫视中收视率仅次于《快乐大本营》的综艺类节目。”然而也就是在今年初,陈伟及节目组发现他们的节目形式遭遇“拷贝”,其中山东卫视的《先声夺人》与《我爱记歌词》如出一辙,而未上星的省级电视台以及市级电视台克隆该节目形式的更是不计其数。陈伟告诉记者:“听说台湾地区也有两档类似的节目。”
电视节目形式没有版权保护
节目形式遭遇“克隆”,那么《我爱记歌词》是否申请了版权保护呢?陈伟说:“我们已经对‘我爱记歌词’进行了商标注册,但电视节目形式申请版权保护在我国还没有先例。”陈伟所言不虚,据记者了解,早在2002年,北京电视台的大型电视游戏节目《梦想成真》就曾向国家专利局和国家版权局申请专利权和版权的保护,均遭遇拒绝,理由就是二者的法定保护对象并不包括电视节目形式在内。
记者昨日就此咨询了西安市版权局版权处的杨小姐,她告诉记者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美术、建筑、摄影等作品。这其中也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如果节目组摄制出的一期期的节目,那在版权保护之列,但就整个节目的创意而言,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
“克隆”是柄双刃剑
综艺节目遭遇疯狂“克隆”,其实不只《我爱记歌词》一家面临,每档受欢迎的综艺节目诞生,可能都会遭遇其他电视台的“改头换面”。而《超级女声》《我爱记歌词》等红火的综艺节目本身也是抄袭欧美综艺节目的创意。这种“克隆”究竟是好是坏呢?
曾有一位资深的节目制作人认为,这是内地综艺节目走向低迷的表现,彼此间模仿太严重,观众不厌烦才怪,而且“克隆风”严重抑制了创作人员的创作能力。相比之下,陈伟表现得非常豁达:“我觉得不是坏事,我们的节目被别人克隆,首先证明了我们的眼光是对的,节目受欢迎才会遭遇‘克隆’。其次观众看这类节目多了,也就更能接受这种节目形式了;而相比欧美,我们的综艺节目还是有很大差距,但孩子学画时不都是从临摹开始的吗?这是无法逾越的一个阶段,我们没必要视若虎狼。当然,这也妨碍了电视人的创作能力,所以‘克隆’是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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