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兜售偶像副产品——主打产品:赛车用品、比基尼、太阳镜。几年前,林志颖就开始通过网上卖东西赚钱,起初是参加拍卖,把自己用过的赛车T恤、帽子放到网上去卖。现在已有一个叫“JR店”的个人专属品牌区,从比基尼、太阳镜到沙滩鞋、银包,什么都卖。3年积累下来,目前的固定顾客有4000、5000人,每月营业额达40多万元人民币。面对很多在网上开店的同龄人,林志颖说:“第一,做网络店家必须信用好,速度快,竞标就怕拖时间;第二,对待每一个提问都要认真,不嫌麻烦;第三,网络店铺的客人需要慢慢积累。顾客的上网习惯不一样,但只要东西好,过来看一眼,慢慢喜欢上了,就能抓住回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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