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娱乐讯 据“环球华报”报道,经过检控官及辩方律师6小时的提问,“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在温哥华的作证周一(2月23日温哥华当地时间 下同)已经全部结束。明天(24日),陈冠希还会再次到卑诗最高法院,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怕被暗杀移师温哥华作证
由于陈冠希担心回香港作证会被暗杀,要求在温哥华进行取证。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也专程从香港前来参与听证。
据卑诗省法院传媒联络人表示,取证会原计划为3至5天,从23日上午10时开始。
法院正门步入遭传媒围堵
周一上午10时,陈冠希乘坐一辆红色面包车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他在数名彪形大汉的保护下,穿过在法庭门口守候多时的传媒进入法院内,尽管来自香港和当地的媒体抓住时机不断发问,但陈冠希始终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据悉,陈冠希本可以利用秘密通道进入法庭,但在其公司的安排下,他选择了从卑诗高院正门步入法庭。也令守候他多日的香港及当地记者可以拍到他到庭作证的镜头。而上周六便到温哥华的香港媒体曾抱怨说,一直未能捕抓到陈冠希的行踪,难以交差。
黑色打扮一直目无表情
陈冠希的取证会在卑诗最高法院第53号法庭举行,上午10时20分正式开庭,全程以英文进行。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一直目无表情。上午的取证会到中午12时10分左右休庭,下午2时重开,至3时半左右结束。
取证会由卑诗省法官阿黛尔(Elaine Adair)和香港法官唐文主持,并排坐在主审法官席上。但整个过程是采用香港的法律进行。
上午,由检控官、香港特区政府高级律师谢家树向陈冠希首先提问。谢家树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
下午,则由该案的辩方律师Kelvin Lai向陈冠希发问。
控辩双方主要是围绕陈冠希的电脑使用及维修,照片的拍摄时间、贮存方式、女主角身份等展开提问。
陈冠希拒就亲密关系作证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陈冠希在庭上表示。
“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力?”陈冠希问法官。
卑诗省法官阿黛尔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
“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
阿黛尔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
幸好,在整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
强调自己很享受私隐生活
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完全是私人的生活。他承认在1300多张照片当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
他说,除了在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任何透露过自己拍有这些照片。他说,如何有第三者知道,这些从2001年便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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